一、競賽主旨

為 提升文化創意產業設計風氣,培養更多設計人才為台灣設計領域注入新血,特邀全民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數位典藏文化加值應用與創意實體化之構 想概念,透過全國性設計競賽舉辦,刺激設計新生能量投入文化素材之創意開發及應用,以鼓勵全民重視文化元素與文化性商品,提升數位元素資產之價值。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競賽說明

發現台灣味,以台灣文化為元素,進行充分運用數位數材及導入產品創新設計概念,擴展數位典藏資產應用層面,並能融入日常生活,設計出具有時尚性作品,以表達台灣現代之美;提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競爭能力。

什麼樣的元素可以代表【台灣味】,讓人一眼看到就聯想到台灣文化?可以代表台灣印象,藉由台灣特有生態、自然風貌、傳統節慶與藝術文化等影像風采運用轉換,傳達你眼中這美麗的福爾摩莎。請以能展現台灣文化故事來做創意發想,創作出具台灣味的代表性元素吧!

將您所創造出來的台灣味元素創作與產品做結合,讓原本平凡無奇的產品,展現出讓人記憶深刻的台灣味。請構想具有台灣原生之美的特色產品。

此競賽需繳交元素創作產品應用兩部份創作,皆以圖稿方式表現。

()產品應用類別:3C 消費產品/家電類/文具禮品/生活用品/創意商品/家飾家具/傳統新興產業/時尚工藝品/紀念品。

四、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台灣文化創意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五、競賽時程

程序項目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81015

(星期四)

採線上報名方式,線上報名網站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收件

截止日

981016(星期五)

下午五點前送()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評選

預定9810月下旬

由執行團隊聘請國內5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此案評審團。

結果公佈

98116(星期五)

於競賽網站公佈競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通知決賽入圍者。

頒獎典禮

預定9811下旬

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展覽與媒合

預定9811下旬

於競賽專屬網站、波酷網、文化消費園區及創意媒合王網站線上展示。並邀請優質廠商舉辦作品媒合會。

六、獎項

1、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2)獎狀乙只

2、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2)獎狀乙只

3、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 獎狀乙只

4、優選獎:十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2)獎狀乙只

 

 七、參賽程序

1、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2、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專屬網站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上傳個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及元素創作及產品應用設計圖片或照片各一張(全彩jpeg檔,640X480像素,解析度72dpi)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報名完成通知」,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避免留大宗免費信箱,例如yahoohotmail信箱,以免系統所發之確認信被誤判為垃圾信件或被退信)。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3、圖面送件:請將設計說明板及作品光碟片 (詳見繳交項目及規格)於收件截止日期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G3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資訊服務組「eye遊台灣」競賽小組 收

聯絡方式:

Tel(02)2655-8199#254 王小姐

E-mailkathy_wang@tdc.org.tw

 

八、繳交項目及規格

1A3尺寸設計說明板( 420 mm x 297 mm ):包含元素創作圖產品應用圖、以及設計理念文字說明等,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將報名編號貼於裱版背面。

                       [標籤檔案下載]

                 

 

2、作品光碟片:光碟片內容請附上下列項目:

(1)、作者資料表(附件1

(2)、元素創作:

        1. 元素創作資料表(附件2):需包含元素名稱、設計圖及300字理念說明。

        2. 元素創作圖:請提供向量檔案,或至少A4尺寸解析度300dpi之圖檔。

(2)、產品應用:

      1. 作品資料表(附件3):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圖1張及500字理念說明。

      2. 產品應用圖:請提供向量檔案,或至少A4尺寸解析度300dpi之圖檔。

 (3)、著作授權同意書(附件4):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如有侵權事宜,參賽者須自負法律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3、報名資料(附件1~附件4),請參賽者自行下載印出填寫完畢,連同裱板、作品光碟片一同繳交。 ---[點選下載所有附件]

 

九、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創意功能

30%

美感造型

30%

素材元素及

故事性應用度

40%

 

十、參考資訊

1.         文建會國家文化資料庫: http://nrch.cca.gov.tw/

2.         國立台灣博物館: http://www.ntm.gov.tw  

3.         數位典藏查詢: http://irs.ntm.gov.tw/cms/

4.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http://www.ncfta.gov.tw/  

5.         數位典藏查詢: http://www.ncfta.gov.tw/ncfta_ce/c04/index.aspx

6.         知識學習網: http://kn.ncfta.gov.tw/frontUI/index.aspx

7.         國立台灣美術館: http://www.tmoa.gov.tw/   

8.         數位典藏查詢: http://www1.tmoa.gov.tw/collections/?m1=1&m2=1

9.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http://www.ntcri.gov.tw/

10.     數位典藏查詢: http://www.ntcri.gov.tw/02_online/online_A.asp

11.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元素: http://www.boco.com.tw/DesignElement.aspx


十一、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或設計之原創作品,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並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

2.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參賽者僅得於原典藏素材進行創作靈感參考,若欲直接使用素材,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或權利人關於授權使用事宜。

3.          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審委員之評選工作,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之。

4.          活動合作單位取得所有參賽實品之所有權,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所有參賽者之作品光碟均不予退件。

5.          參與投稿之作者,須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主辦單位公開發表與推廣於各類線上、平面及電視媒體。(其中線上媒體包括但不限於波酷網及文建會相關網站。)

6.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也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網瀏覽查看。


十二、聯絡方式

聯 絡 人:資訊服務組  王 小姐

    話:886-2-26558199 ext 254

    真:886-2-26558477

收件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G3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資訊服務組「eye遊台灣」競賽小組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E-mailkathy_wang@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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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引用自: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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